环球播报:推动河南省内河绿色航运走廊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丨龙志刚专栏

时间:2023-02-22 17:21:49 · 来源:大河财立方

作者:王坤,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运输战略发展研究院,河南省交通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王坤|校核:任小聪|审核:龙志刚


(资料图片)

导读:当前,我省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制于脱碳关键技术以及运输规模的持续增长,增加了航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难度。绿色航运走廊旨在通过建立定价机制来鼓励航运参与方使用零排放燃料,为航运业低碳化和去碳化带来无限遐想。建议结合我省内河航运发展现状及趋势,将开发绿色航运走廊项目视为推动内河航运脱碳的有效途径,加速迈向行业碳中和。

一、国内外绿色航运走廊实践

2021年11月英国、美国等22国在COP26格拉斯哥气候大会上签署《克莱德班克宣言》,承诺“到2025年在全球建立6条绿色航运走廊”。根据《2022年绿色航运走廊年度进展报告》,全球范围内绿色航运走廊建设速度超出预期,但大多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迄今只有少数达到可行性和规划阶段。

01.国际绿色航运走廊

上海-洛杉矶/长滩港绿色航运走廊。2022年1月,由上海市、洛杉矶市、上海港、洛杉矶港等行业参与者共同倡议建设上海-洛杉矶绿色航运走廊,6月长滩港加入走廊规划。走廊建设由上海港和洛杉矶港作为牵头单位,参与方包括马士基、达飞轮船、中远海运等航运公司,提出到2030年由合格和愿意的航运公司推出世界上第一艘零碳跨太平洋集装箱船,制定最佳管理实践,减少港口运营中的供应链排放。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清洁燃料及技术发展、鼓励岸电应用、建设绿色码头、推广零碳排放集装箱船舶等,推动绿色航运走廊项目落地实施。2023年2月,马士基在华首家智能、绿色综合物流旗舰仓在上海临港开工建设,并提出在可获得燃料和加注设施到位等情况下,2024年陆续新投入的绿色甲醇大型集装箱船舶可能会靠泊上海,助力上海打造世界首个全绿色航运走廊的启动城市和枢纽。

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绿色航运走廊。2022年4月,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力拓矿产开发商与航运业巨头奥登多夫、星散海运达成意向,合作推动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目前正在开展走廊绿氨供应、燃料补给和先发支持机制的评估工作和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框架制定,为建设可行的绿色航运走廊奠定基础。

欧洲港口绿色航运走廊网络。2022年4月,马士基与波兰格丁尼亚港、德国汉堡、丹麦罗恩港、荷兰鹿特丹港、爱沙尼亚塔林港共同启动服务北欧和波罗的海的绿色走廊网络建设计划。项目首先开展绿色航线选择、船舶类型、替代燃料可行性研究,之后开展入库航线的技术、监管和商业可行性验证,在此基础上,实施绿色航运走廊网络建设,为在其他地区推出绿色走廊制定蓝图。

02.内陆航运绿色走廊

美国绿色航运走廊。2022年4月,美国政府发布了关于绿色航运走廊《Gree Shipping Corridors》框架文件,实施范围包含国内和国际两个航运贸易线路。文件提出2050年前实现走廊各方面温室气体零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替代燃料加注或充电基础设施、部署应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燃料和技术的支援船和商业港口工作船、部署应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燃料和技术的远洋船舶、促进船舶电气化和岸电应用、提高船舶和港口运营能效等。8月,出台的《通货膨胀削减法案》提出为零排放港口设备或技术等提供30亿美元资金。10月底,美国交通部计划资助22个州和一个地区的41个项目,以改善全国的港口设施。

法国绿色航运走廊。2022年11月,法国宣布“法国-梅尔2030”(France-Mer 2030)计划,旨在推进海上运输部门碳减排。计划提出五年内提供3亿欧元的公共资金,并创建一个海事投资基金,支持零排放船舶技术创新,实现渔业、商业和旅游船只脱碳。达飞海运集团承诺向法国本土和海外从事海运业的所有公司提供2亿欧元项目研发资金,支持法国航运和港口业脱碳。

中国绿色航运走廊。当前,我国不是《克莱德班克宣言》签署国,也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绿色航运走廊相关文件,但我国参与了第一条绿色航运走廊的建设,即上海-洛杉矶/长滩港绿色航运走廊。同时,国家和地方持续推动绿色航运发展,2021年9月,“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交通强国试点项目获评启动。2022年5月,《关于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明确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规模应用,同月国内首艘500kw氢燃料电池动力工作船“三峡氢舟1号”动工建造,10月,全国首艘120标箱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在太仓港-苏州园区港航线投入运营,12月,计划投入武汉阳逻港-上海洋山港航线的700TEU大型纯电池动力船舶开工建设。

二、绿色航运走廊内涵和特征

绿色航运走廊是指在两座及两座以上港口之间建立零排放航线。通过广泛查询资料和参考文献,分析不同项目试点实践,研究提出绿色航运走廊的内涵、特征等。

绿色航运走廊

核心内涵

建立一套零排放燃料和技术推广应用的定价机制,促进航线航运净零排放。

一般特征

1.航线所有利益相关方具有推进航运业零碳排放意愿和共识;

2.航线实现净零碳排放,且航运发展趋势与碳排放量实现脱钩;

3.航线有充足货运量,

4.区域或航线用能结构低碳化,电气化水平高特别是绿电占比较高,绿色燃料和清洁生产技术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和可用性;

5.政策管理体系较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形成。

具体表现

1.相关港口实现自身净零碳排放,并为运输船舶、拖船提供岸电、零碳排放清洁能源供应基础设施服务;

2.船东和航运企业具有应用绿色燃料的意愿和行动,并且在航线上能够组织充足的货量,具有较高的平均舱位利用率或载货量,保障航运企业盈利;

3.货主具有零碳排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愿意为绿色航运需求付出一定的额外成本,参与实现航运零碳运输;

4.物流企业在航运过程的换乘以及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阶段,通过采用多式联运等先进组织模式和清洁能源转运装备、运输车辆,实现物流过程脱碳;

5.造船企业不断提高船舶能源利用效率,加速零排放船舶创新研发,满足该航线脱碳和运输船舶需求;

6.清洁能源供应方具有绿色燃料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完善的清洁能源供应配送网络,保障航线航运燃料需要,持续提高绿色燃料的经济性和应用性;

7.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针对航线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激励政策和安全法规,降低参与方采取碳减排行动的门槛,给航线更多绿色低碳转型的动力。

实现路径

利益相关方通过制定航线碳减排路线,采取联合行动,逐步实现航线零排放。

三、河南省绿色航运走廊发展基础

影响绿色航运走廊发展的关键因素包括清洁能源船舶应用、船舶设计制造、替代燃料生产、货运市场以及水运航道、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等,目前,我省具备建设绿色航运走廊的一些条件。

01.基础设施

至2021年底,全省航道里程1725公里,港口码头岸电设施95套,船舶受电设施256套,2021年全年船舶使用岸电次数7000余次,使用电量约155MW。

02.营运船舶

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动力船舶总保有量4786艘,其中新能源动力船舶186艘,全部为客运船舶,营运货运新能源船舶应用尚未涉及。

03.船舶制造

随着沙颖河复航,我省船舶制造行业快速发展,但目前船舶设计生产能力较弱,货运船舶类型主要为千吨级化石燃料船舶。

04.潜在替代燃料

我省《河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提出2025年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到3万吨/年,《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南阳建设全国一流的生物能源基地,为船用氢燃料、生物燃料研发生产奠定基础。

05.水路货运市场

省内适合水路运输的货物品种有13个大类300多个种类,其中包括粮食、金属矿石、钢铁、矿物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及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等,为我省提供了广阔的水运市场空间;周口港是我省唯一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全省水运货运高度集中于此,2023年1月份,周口港完成货物吞吐量358万吨,同比增长61.5%,占全省港口吞吐量的90.6%,充足的货量有助于降低绿色航线运输成本。

四、河南省推进内河绿色航运走廊的建议

航运业碳减排过程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平衡,同时,航运碳减排涉及环节较多,因此,应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原则,结合当地自身优势,推进内河绿色航运走廊建设。

01.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目前,我省内河水运货运主要是国际贸易货运和国内省际之间贸易货运,省内港口货运吞吐量高度集中在周口港,省外港口主要为太仓港、连云港港、淮安港、大丰港、上海港、凤阳港等,范围覆盖安徽省、江苏省和上海市,航线河流包括沙颖河、淮河、京杭大运河、盐河、通榆河、长江。推进绿色航运走廊建设,需要航线相关港口运营方、航运企业、船舶制造、燃料生产、货主等共同参与,这就离不开河南、安徽、江苏、上海以及沿线地市政府的共同支持,通过零排放航线共同目标,建立绿色走廊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和沿线政府合作机制,制定统一零排放航运路线推进框架,形成推动绿色航运走廊的顶层设计。

02.支持成立绿色航运走廊利益相关方联盟

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是由许多船舶构成的航线,以及为这些船舶提供服务的船舶、陆上基础设施、设备,还需要货主、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其中。全球海事论坛在其发布的“下一波浪潮-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报告中指出了建设“绿色航运走廊”所需的四个关键部分,跨行业合作排在第一位。航运业价值链上所有参与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方、港口运营方、航运公司、能源供应商、替代燃料生产商、货主、船东、造船厂、物流服务商等,甚至包含发动机制造厂、转运装备生产商、设计研发机构,这就需要相关方联合行动,加大零碳排放航运业务投资,通过建立绿色航运走廊利益相关方联盟,按照航线零碳排放目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速推进绿色航运走廊建设落地实施。

03.推进绿色航运走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零碳港口建设方面,包括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工艺流程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大港区绿色建筑改造和建设力度,推进港口码头继续向专业化、自动化、电力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绿色集疏运网络建设方面,以港口枢纽为基础,加强与港口能力相匹配的公路、铁路、水运网等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支持固废材料、装配式结构等先进技术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模应用。推进港口区域内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港口现代能源体系,由于氢能源、生物燃料运输成本较高,建议长期通过建设管道设施或临港能源生产基地,降低运输成本。

04.大力推进绿色燃料研发和规模化生产

绿色航运的关键推动力是绿色燃料,绿色燃料技术应用推广除了受到法规政策驱动之外,还必须要有市场经济效益驱动。当前,氢、氨、甲醇、生物燃料等在船舶长航程应用上具有较大潜力,但在关键应用技术及大规模生产上还面临一定挑战和障碍。2022年,我省陆续印发了《河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郑汴洛濮氢走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给予氢能源、生物燃料发展重要支持政策。为此,我省应通过政策扶持激励加大支持船用替代燃料研发力度,加快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绿色航运走廊建设促进替代燃料市场化应用,降低绿色燃料应用成本,打造区域航运绿色燃料供应中心,同时,相关机构加强与马士基、中海运等合作,推进港口绿色燃料加注设施研发应用。

05.持续改善绿色航运消费供给环境

推进绿色航运走廊建设,需要托运方/货主与航运公司和码头运营商合作,支持整个供应链货物和港口业务的脱碳。在绿色消费理念上,托运方/货主应优先选取具有绿色低碳运输能力的物流运营商、船舶运营商承运货物运输,在货物物品包装上,要求承运方采用绿色循环包装材料,并且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的运输成本;托运方/货主在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综合考虑下,尽可能与港口运营方、航运运营方的保持长期合作,保障航线充足货运量。在绿色消费供给上,港口运营方、航运公司等加大绿色低碳服务产品供给力度,加强服务产品创新开发,满足托运方/货主多样化、个性化绿色低碳运输需求;绿色燃料供应方建设完善的燃料供给配送网络,保障绿色燃料充足供应船舶,同时推动实现低碳燃料规模化生产,降低绿色燃料生产成本。在绿色消费环境上,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加快完善绿色航运相关产品的绿色认证和标准制度,包括绿色燃料、绿色装备、绿色设施、绿色运营、绿色材料等,持续发布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相关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产品目录,为绿色消费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06.适时推进绿色航运走廊试点

考虑我省内河航运现状及发展趋势,建议未来可以周口港-上海港航线作为绿色航运走廊试点,上海港为国内铁矿石进口装卸大港,也是“上海-洛杉矶/长滩港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方,随着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和亚欧集装箱绿色航运走廊推进建设,适时联合上海市、安徽省在国内设立铁矿石、粮食和集装箱支线接驳运输示范航线,沿着沙颖河-淮河-京杭大运河-长江绿色航运走廊将货物输送终端用户。鉴于氢能源、生物燃料船舶应用仍有一些障碍需要攻破,建议我省在前期可以开展绿色航线低碳试点,先期打造电动绿色航运走廊,随着零碳燃料及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平稳实现从低碳到零碳的转型。

07.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

研究绿色航线零排放核算方法,为制定阶段性减排提供依据;探索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相关的税收、补贴及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加快制定绿色航运相关碳资产开发与交易规则,在碳税、碳减排、碳资产收益等给予支持。《波塞冬原则》是全球金融业参与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的首个准则,能够对未来的零碳船舶提供资金来源,但目前主要针对国际航运,鼓励省内银行业可以参照该原则,研发针对我省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绿色融资产品,支持我省绿色航运走廊建设。

五、结语

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联合制定航线脱碳路线图,推动零碳船舶应用及其支持性基础设施建设。当前,绿色航运走廊的概念还处于早期阶段,暂无统一规范的定义,其地理、排放等方面的界限尚不明确,但潜在航线的识别和优质航线的试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中。因此,我省应将绿色航运走廊作为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机遇,结合内河航运发展现状及优势,加强跨地区、跨行业合作,循序渐进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航运走廊模式,推进航运业迈向碳中和。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推荐